安阳保险业规范车险市场签署自律补充公约

    2013年4月11日,安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全市15家产险公司负责人共同签署了“安阳市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公司车险市场自律补充公约”,该公约自2013年4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执行。
    新签订的“自律补充公约”旨在加强行业自律,进一步规范安阳市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秩序。“补充公约”在手续费支付标准、支付方式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,明确机动车辆保险交通强制险手续费率上限为4%;商业车险手续费率上限不超过总公司向保监会报备的标准,并且必须据实列支。严禁保险公司向保险代理机构暗中贴费;严禁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电销业务手续费。
    为保证补充公约的有效执行,协会还加大违约处罚力度,实行群众和社会监督。鼓励个人或单位举报违约公司(视、听证据均可),经调查属实的,奖励举报者3000元。对违反公约规定的公司,经协会核实后除按照规定处罚外,还将书面报告保险监管机关。新自律补充公约的制定实施必将促进我市车险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。